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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免學雜費或補助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、就學費用優待

2025-07-01
申請減免學雜費或補助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、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,應於本校所定申請期限內,填妥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,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提出。


1.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:
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、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內)。

2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:
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上)、學生或家長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上)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影本。

3.原住民學生:
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上)、「申領伙食費切結書」、現戶部分戶籍謄本(近3個月內資料且含個人記事欄內容)或戶口名簿影本(新生繳交)、學生本人郵政儲金封面影本(新生繳交)。

4.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:
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上)、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(核定函之影本)、「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教育補助費申請表」。

5.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:
「軍公教遺族、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」2份、卹亡給與令或撫卹令或傷殘撫卹令或年撫助(卹)金證書影本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A4紙張)、現戶部分戶籍謄本(近3個月內資料且含個人記事欄內容)或戶口名簿影本、學生本人郵政儲金封面影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