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綜理一般教務行政事項。
二、擬訂年度教務工作計畫。
三、召開有關會議:
1.教務相關會議
2.各科教學研究會
3.三年級升學輔導會議
4.課程發展委員會議
5.學生適性轉銜(轉科)會議。
6.大學多元入學委員會議(繁星推薦推甄、技職繁星、申請入學等)
7.辦理臺南區各項與招生相關會議。
四、 會同人事室遴聘各科兼(代)課教師。
五、 編排各科教師授課課程。
六、 審查教務處行事曆。
七、 綜理各項招生工作。
八、 撰寫與執行高中優質化計畫等競爭型計畫。
九、 配合校務工作計畫訂定年度研究發展項目。
十、 負責編定本處室年度預算。
十一、督導與考核。
十二、其他教務工作相關事項。
十三、協助其他處室及辦理應配合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