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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
申請期限本校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止,請於期限前將申請文件資料繳至教務處試務組洪小姐。申請資格及檢附文件請參閱「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僑生助學金要點」 (如附件檔案),亦可至教育部網頁參閱。
附件檔案 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