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115-1重修專班開班:一下數學(高中部)、二下數學A、二下選修化學-物質構造與反應速率、二下選修物理-力學二與熱學。
二、各專班學生名單詳如附件,請自行點閱;若有相關資訊亦將公告於校網,請務必注意網訊息!
三、專班上課時間未到課者,視為缺曠、放棄重修,需自行承擔重修分數不佳或學分未完成,重修費用不做退費。
四、重修期間學生缺課時數達該科目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,不予成績考查。
五、
依據本校學生重補修學分實施要點規定,已開設專班重修之科目,學生不得申請自學輔導。
六、 專班取消與退費:請謹慎思量,欲取消者請於上班時間親至教務處教學組辦理,將依下列申請時間辦理相關退費
(1)
專班開課後1週以內且未達一半課程:全額退費。
(2)
專班開課已逾1週,但未達一半課程:僅半額退費。
(3)
專班開課已逾一半課程:不受理且不退費。
七、上述登記取消者即該重修科目學分未完成,爾後需重新報名、繳費與上課(因開設課程之學期限制,本學期重修科目須等隔年才能再重新報名,請務必謹慎思量)。
八、
若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教務處教學組。
九、專班重修同學請留意:上課地點教室內物品及課桌椅物品請勿亂移動,請保持座位衛生整潔、垃圾請自行打包帶走,上完課請協助將黑板擦拭乾淨,恢復借用教室原有樣貌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