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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-1重補修-自學輔導

2026-09-29 瀏覽數:258
SDG4

一、  115-1開設專班科目:一下數學(高中部)、二下數學A、二下選修化學-物質構造與反應速率、二下選修物理-力學二與熱學,後續將於校網公告各專班開課時間與上課名單,請自行查閱。

二、  依規定,重補修科目未開設專班者,採「自學輔導」辦理,係由同學自行找老師於課後時間指導授課。

三、  採原授課老師輔導重修為原則,若原授課老師無法協助,可再找其餘同科老師指導。

四、  若有特殊狀況需取消自學輔導,請於10/30前到教務處辦理登記,逾期不受理,請留意一個月的申請時限。

五、  同學需主動聯繫授課老師約定上課時間,重修自學輔導每1學分需上3節課,且時間需以「節次」(50分鐘)為單位,不得以零散分鐘湊合時數。

六、  約定上課時間未到課者,視為缺礦、放棄重補修,需自行承擔重補修分數不佳或學分未完成,重補修費用不做退費。

七、  115-1重補修需於本學期完成,爰自學輔導表請於116/01/08前交回教學組,未繳回者視為重補修未完成,無法取得該學分,爾後仍需重新報名、繳費與上課。

八、  若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教務處教學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