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115-1開設專班科目:一下數學(高中部)、二下數學A、二下選修化學-物質構造與反應速率、二下選修物理-力學二與熱學,後續將於校網公告各專班開課時間與上課名單,請自行查閱。
二、
依規定,重補修科目未開設專班者,採「自學輔導」辦理,係由同學自行找老師於課後時間指導授課。
三、
採原授課老師輔導重修為原則,若原授課老師無法協助,可再找其餘同科老師指導。
四、 若有特殊狀況需取消自學輔導,請於10/30前到教務處辦理登記,逾期不受理,請留意一個月的申請時限。
五、
同學需主動聯繫授課老師約定上課時間,重修自學輔導每1學分需上3節課,且時間需以「節次」(50分鐘)為單位,不得以零散分鐘湊合時數。
六、
約定上課時間未到課者,視為缺礦、放棄重補修,需自行承擔重補修分數不佳或學分未完成,重補修費用不做退費。
七、
115-1重補修需於本學期完成,爰自學輔導表請於116/01/08前交回教學組,未繳回者視為重補修未完成,無法取得該學分,爾後仍需重新報名、繳費與上課。
八、 若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教務處教學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