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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5年11月28日舉行投票,請保持行政中立

2026-06-30 瀏覽數:56
SDG17
1.公務人員上班時間不可以參加政黨發起之遊行或集會活動

2.不可以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

3.不可以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、散發、張貼文書、圖書、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

4.不可以在辦公場所懸掛、張貼、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、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、徽章或服飾

5.不可以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、助講、遊行或拜票,或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

6.另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,教育應本中立原則;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;主管教育
 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、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