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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申請減免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,並限於115年6月12日前向註冊組提出申請,及其他相關事宜!

2026-06-02 瀏覽數:120
SDG4
公告

請符合下列申請減免學雜費資格之學生,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115學年度第1學期減免學雜費申請書,並請於115年6月12日前,填妥該申請書及黏貼或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,繳回教務處註冊組,俾利辦理後續相關事宜: 
1.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或學生)。
2.低(或中低)收入戶。※免繳身分證明文件,由本校逕向相關單位查驗※
3.原住民籍學生。
4.特殊境遇家庭。
5.公費生-軍公教遺族、傷殘榮軍子女。
逾期申請者,請先依單據繳費。於本校本學期(115學年度第1學期)結帳期限前,依規定填寫申請書及黏貼或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經陳核定後,以退費方式辦理之。
此致

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教務處註冊組
中華民國115年6月2日
附註:具多重身分別者,務必洽詢註冊組是否均提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