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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5年度全校財物盤點計畫期程

2026-03-24 瀏覽數:60
SDG4

請各位師長、同仁(財物保管人)先查對經管財物,

並於排定的時間,進行盤點作業,謝謝您!

(註:亦張貼紙本公告,在各處室、科辦怖告欄)

            

【公告-115年度全校財物盤點計畫期程】
依據:總務處庶務組奉核簽呈1150318。
說明:115年度排定盤點時程如下(由財管人員至各單位稽核抽盤),敬請各財物保管人,事先查對經管財物,並於約定好的時間,準時進行盤點:
(1) 4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,盤點校長室、秘書室、輔導處等人員。
(2) 5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,盤點人事室、主計室、圖書館等人員。
(3) 6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,盤點各科教師等人員。
(4) 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,盤點總務處等人員。
(5) 8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,盤點學務處、教官室等人員。
(6) 9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,盤點各科召集人。
(7) 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,盤點教務處等人員。
(8) 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,盤點實習處等人員。
備註:依國有財產管理等相關法規規定,財物保管人「應善盡保管之責,未經核准,不得私自移轉或借撥」、「對使用及保管中之財產,應隨時查對其數量,並注意其使用狀況及養護情形」。

另預計辦理報廢物變賣,各處室如有報廢需求,請於4月底前申請及交回報廢財物。

務處庶務組(財管管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