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114-2開設重修專班科目如下:
(1) 高中部:三上國文、二上英文、一上數學、二上數學A、三上數甲、
二上選修物理-力學一 、二上選修化學-物質與能量、
三上選修化學-化學反應與平衡一、三上選修物理-波動、光及聲音、三上選修物理-電磁現象一。
(2)高職部:職一上英文、餐一上數學、職二上英文、職三上英文、 服三上實用數學、服二上飾品設計與實務。
★ 各專班開課時間與上課名單已於校網公告,請自行查閱,並依時到指定地點上課。
• 重補修自學輔導表已發放給同學;依規定,重補修科目未開設專班者,採「自學輔導」辦理,係由同學自行找老師於課後時間指 導授課。
• 採原授課老師輔導重修為原則,若原授課老師無法協助,可再找其餘同科老師指導。
• 若有特殊狀況需取消自學輔導,請於115/04/10(五) 前到教務處教學組辦理,逾期不受理。
• 同學需主動聯繫授課老師約定上課時間,重修自學輔導每1學分需上3節課,且時間需以「節次」為單位,不得以零散分鐘湊合時 數。
• 約定上課時間未到課者,視為缺礦、放棄重補修,需自行承擔重補修分數不佳或學分未完成,重補修費用不做退費。
• 114-2重補修需於本學期完成,爰自學輔導表三年級請於115/05/22(五)前 、一二年級請於115/06/22(一)前交回教學組, 未繳回者視為重補修未完成,無法取得該學分,爾後仍需重新報名、繳費與上課。
若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教務處教學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