►114-2開設重修專班科目: (詳細開課時間如附件)
(1)高中部:三上國文、二上英文、一上數學、二上數學A、三上數甲、
二上選修物理-力學一 、二上選修化學-物質與能量、
三上選修化學-化學反應與平衡一、三上選修物理-波動、光及聲音、
三上選修物理-電磁現象一。
(2)高職部:職一上英文、餐一上數學、職二上英文、職三上英文、服三上實用數學、服二上飾品設計與實務。
►專班上課時間未到課者,視為缺曠、放棄重修,需自行承擔重修分數不佳或學分未完成,重修費用不做退費。
►依據本校學生重補修學分實施要點規定,已開設專班重修之科目,學生不得申請自學輔導。
►專班取消重修與退費:請謹慎思量,欲取消者請於上班時間親至教務處教學組申請辦理,
,將依下列申請時間辦理相關退費。
(1) 專班開課前:全額退費。
(2) 專班開課後尚未達一半課程:半額退費。
►上述登記取消者即該重修科目學分未完成,爾後需重新報名、繳費與上課(因開設課程之學期限制,本學期 重修科目須等隔年才能再重新報名)。
►若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教務處教學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