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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社團評鑑等第

2025-08-18 瀏覽數:114
SDG17
一、各社團評鑑成績如附檔。
二、依據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辦法,進行相關獎勵;若得評鑑乙等者,列為加強輔導社團。

三、依據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社團評鑑實施辦法,連續兩年得評鑑者乙等者,予以解散,。兩年內不得復社。
      解散之社團:天文社、羽球社、小說研究社。

四、若對社團評鑑有疑慮者,請至學務處活動組詢問。

 

社團活動組 : 06-2133265#22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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