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及表揚要點(下稱本要點)第五點規定之推薦單位,依獎別分述如下: (一)績優社工獎、績優社工督導獎及資深敬業獎:
  1、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。
  2、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、長期照顧服務機構、社會福利團體、社會工作師事務所、社會工作師公會。
  3、公私立大專校院。
  4、公私立醫事機構。
  5、其他聘有社工人員之機關(構)。
 (二)特殊貢獻獎:
  1、前款各目所列之推薦單位。
  2、二名具名之社會賢達人士。
  3、二名具名之社會工作實務界或學術界人士。
二、受理推薦日期為114年9月22日至114年11月7日止,推薦資料應於受理截止日前,至衛生福利部人民申
  請案件線上申辦系統( 
網址連結,路徑:申辦服務-社工相關-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推薦)填寫相
  關資料並依序上傳資料,逾期不予受理,單一檔案大小上限為5MB,至多上傳2個檔案,推薦表至多
  10頁,相關附件則不限頁數,惟應以必要資料為主。
三、公部門如有以勞務承攬方式聘用社工之情況,請由公部門推薦符合資格之社工,並請於本要點第六點
  附件一受薦者服務單位欄位加註為勞務承攬人力。
四、如有推薦方式及程序、線上辦理操作之相關問題,請洽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,客服電
  話:(02)8978-6157分機21,客服信箱:sw@nusw.org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