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配合大陸委員會114年3月25日陸法字第1140400262號函送「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 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」,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已於MyData建置旨揭具結書功能,提供機關同仁線上填寫,請同仁 多加利用。
二、檢附操作手冊1份,請逕自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