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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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,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業於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,行政院基於兼顧公務同仁健康權及機關實務運作,訂定行政院及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,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,業於111年12月21日發布,112年1月1日施行.
為使同仁瞭解勤休新制相關規定,特製此專區,以供查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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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更新時間:2024/8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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