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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 National Tainan Chia-Chi Senior High School

  申請說明及書表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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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申請人申辦下列證件,請填妥「畢業證書暨成績證明書申請表」(表中黑框內之個人資訊)並檢附欲申請證件之文件資料,攜帶雙證件(入校換證及申請驗證使用)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臨櫃辦理(因疫情關係,請務必先來電06-2133265轉2131預約至校辦理時間):
1.畢業證(明)書:需檢附身分證正反面正、影本、近三個月內2吋證件照相片2張、護照影本(未提供者由學校代為翻譯)。
2.英文成績單:需檢附身分證正反面正、影本、近三個月內2吋證件照相片(申請份數+1)張、護照影本(未提供者由學校代為翻譯)。
3.成績證明書或修業(須修畢120學分以上)證明書-(中文版;蓋鋼印關防):需檢附身分證正反面正、影本、近三個月內(申請份數+1)張。
4.證(明)書影本需加蓋關防:需檢附證(明)書正本。

 畢業證書暨成績證明書申請表-日間部PDF格式
 畢業證書暨成績證明書申請表-進修部PDF格式

  申請人若無法親臨本校洽辦申請事項,受託人為直系親屬時,請提供與申請人關係的證明文件;或受託人為親友時,申請人請填妥委託書及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交付受託人代為申辦。本申請項目作業時程,預計3~5個工作天。
 委託書PDF格式

  在校學生或畢(肄)學生因故致學籍表冊之記載內容與現況不符,如變更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、其他身分別等情事,請填妥「本校學生更正學籍記載事項申請書」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正、影本、現戶部分戶籍謄本(近3個月內資料且含個人記事欄內容);畢(肄)學生須再檢具畢業證書或與修業有關之證明文件(若已遺失,請依上開程序申辦),攜帶雙證件(入校換證及申請驗證使用)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臨櫃辦理。
 本校學生更正學籍記載事項申請書PDF格式

  在校學生因故變更通訊資料,如變更戶籍地址或通訊住址、變更(或新增)電話及手機號碼等情事,請填妥「本校學生變更通訊資料申請書」並經家長簽章確認無誤,知會導師及教官室(或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)後,將該申請書送教務處註冊組變更之。
 本校學生變更通訊資料申請書PDF格式

  具本校學籍之在校學生,因學生證遺失或需用機關(單位)之需求,須開立在學證明時,請參照<在學證明書填寫範例>填妥「在學證明書」,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驗證資料無誤後,用印核發。
 在學證明書PDF格式

  申請減免學雜費或補助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、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,應於本校所定申請期限內,填妥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,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提出。
1.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: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、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內)。
2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: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上)、學生或家長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上)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影本。
3.原住民學生: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上)、「申領伙食費切結書」、現戶部分戶籍謄本(近3個月內資料且含個人記事欄內容)或戶口名簿影本(新生繳交)、學生本人郵政儲金封面影本(新生繳交)。
4.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:「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」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申請表上)、有效期限內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證明文件(核定函之影本)、「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教育補助費申請表」。
5.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女:「軍公教遺族、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」2份、卹亡給與令或撫卹令或傷殘撫卹令或年撫助(卹)金證書影本、學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A4紙張)、現戶部分戶籍謄本(近3個月內資料且含個人記事欄內容)或戶口名簿影本、學生本人郵政儲金封面影本。

 本校減免學雜費申請表PDF格式
 原住民生申領伙食費切結書PDF格式
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就讀高級中等學校教育補助費申請表PDF格式
 軍公教遺族、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PDF格式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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