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「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」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14年7月3日部銓三字第 11458440041號令修正發布。
二、檢附修正規定、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。另已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(https://www.mocs.gov.tw)/人事法規/法規動態/銓審司項下,請參考運用。